2018年12月6日下午,“温州市房地产审判实务论坛”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九楼多功能厅成功举办。本次房地产审判实务论坛评共出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5篇、优秀奖12篇。杨介寿律师撰写的论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行使“一年期间”的司法适用问题》获得本次论坛论文一等奖。
本次论坛由温州市法官协会、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温州市法学会、温州市律师协会、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共同举办。来自全市的法官、律师、学者等六十余人出席活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际平、瓯海区人民法院院长周虹、温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杨柏林、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叶连友、温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周光、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王宗正、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法学系主任毛毅坚、温州市法学会秘书长包奇涵等嘉宾受邀参会。论坛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庭长曹启东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