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发布时间:2011-12-10 43:18
2011年12月8日至10日,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在杭州市香园饭店举办“目前形势下建筑领域非诉讼法律服务”高级研讨班暨省律协新一届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杨介寿律师作为该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研讨班学习,并就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法律问题和与会演讲嘉宾交流了看法。
本次进行主题演讲的嘉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关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主要起草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亓述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的主要起草人),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建设工程领域著名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林镥海及副主任裘红伟,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全强,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丁继胜。
杨介寿律师向演讲嘉宾提出交流的问题有:1、关于最高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中约定发包人逾期不答复以送审价为准办理结算与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关系处理问题;2、双方约定逾期以送审价为准的情况下,逾期后发包人委托中介机构审价承包人又参与核对是否视为对“送审价”为准权利的放弃问题;3、最高院司法解释第十条规定解除合同后的工程款给付请求中,关于已完成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4、新农村建设和农房集聚改造等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建设工程招标行为未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民主决策程序,经该招标投行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问题。相关嘉宾对上述问题作了相应的分析论述。
朱树英律师、林镥海律师等关于建设工程非诉讼法律服务趋势的论述,以及赵全强律师关于处理施工企业内部承包关系中相关风险的防范等思考,引起与会律师的广泛关注。
本次会议还宣布了浙江省律师协会新一届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人选,并聘任赵如龙先生等为专业委员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