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353317978 预约咨询 →
CONSTRUCTION LAW

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从招投标到竣工结算、从诉讼到仲裁

施工合同纠纷工程款催收工期索赔 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权益工程造价鉴定

建设工程领域具有周期长、标的额大、法律关系复杂的特点。深耕建设工程法律实务二十年,代理大量疑难复杂建工案件,熟悉温州及浙江地区司法实践,为施工企业、发包方、实际施工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招投标阶段

招标文件审查 · 投标策略合规

合同签订阶段

施工合同审查 · 联合体协议 · 分包合同

施工过程

工程变更签证 · 工期索赔管理 · 停工复工

竣工结算阶段

结算争议 · 工程款催收 · 审计异议

争议解决

诉讼/仲裁代理 · 造价鉴定 · 优先受偿权

实际施工人

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 转包违法分包

成功案例

上海建工七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成功案例施工合同纠纷工程结算

案涉工程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发承包双方就工程造价结算产生重大分歧。法院依据合同约定及现场签证资料逐项梳理,最终判决发包方全额支付工程欠款并确认优先受偿权。

武汉建工竣工结算纠纷上诉案

成功案例工期索赔最高院

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工期延误系双方原因共同造成,大幅降低了施工方赔偿责任比例,明确了工期延误损失的分担规则。

某施工企业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成功案例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优先受偿权,法院支持其就工程折价款优先受偿。明确了优先受偿权行使期限和范围的裁判规则。

某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工程款纠纷

成功案例实际施工人

实际施工人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43条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法院认定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

律师文稿
实务分析

工期延误损失计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工期索赔的认定规则与实务要点

深度解析工期延误损失的举证责任分配、计算方法及最高院裁判规则。

法规解读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务问题解析

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范围及与抵押权的关系,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分析。

实务分析

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从司法解释到裁判实践

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人的条件、举证要点及风险提示。

法规、司法政策与业务指引

加载中...

实务问答
发包方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工程款,实际施工人如何应对?
实际施工人可依据《建工司法解释》第43条直接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发包人仅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工程质量争议需通过鉴定程序解决。
工期延误损失如何计算?发包方能同时主张工期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不能重复主张。最高院裁判规则倾向于有约定违约金时优先适用违约金。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和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建工司法解释》,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18个月,自应当给付工程款之日起算。范围包括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

需要法律帮助?

建设工程纠纷、公司争议、民商事诉讼——欢迎联系,获取专业法律意见。

📞 13353317978 (直拨,短信不回)
个人微信
衡平主义
震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