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可否转让?
问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可否转让?
答
我国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但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第204条改变了担保法的规定,其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不再为法律禁止,可以转让。但在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不发生最高额抵押权随之转让的效果,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我国1995年10月1日生效的《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但2007年生效的《物权法》第204条改变了担保法的规定,其规定为“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转让不再为法律禁止,可以转让。但在担保的债权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不发生最高额抵押权随之转让的效果,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